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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公办 本科 所在地 上海市
华东师范大学(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华东师大”,位于上海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是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入选"强基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国培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长三角高校合作联盟、金砖国家大学联盟、亚太高校书院联盟、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创始成员,国务院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6日
华东师范大学文脉绵长、声誉卓著,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构建卓越育人、卓越学术、卓越服务融通共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全方位系统性育人创新。学校地处上海市,主要校区为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和普陀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学校目前设有4个学部、34个学院(系),开展招生本科专业63个,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医学、交叉学科等12大学科门类;现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
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约15900余人,博士研究生4000余人,硕士研究生17000余人,留学生2500余人。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其中专任教师2300余人,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教师2100余人,全职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等院士5人,国家级及上海市人才计划入选者760余人次。
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交流,先后与里昂高师等法国三所高等师范学院、美国纽约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俄罗斯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俄罗斯高等经济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日本东京大学等世界著名大学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与世界3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签订学术合作与交流协议。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23号)文件精神,我校2025年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当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地区学测生”)。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台湾高中毕业生。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2025年5月1日前上传至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生须参加2025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申请招生目录中理科专业考生的学测考试科目须包含国文、数学(A)、英文、自然四门,申请招生目录中文理兼招专业考生的学测考试科目须包含国文、数学A(或数学B)、英文、社会(或自然)四门。申请专业所要求学测考试各科目成绩都须达到前标级。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台湾地区招生专业目录》(附录一),本科,学制四年,招生计划10人。
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标准与大陆学生相同。学费每学年6500-7700元人民币左右,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人民币7000元/年,三、四学年16000元/年;学生入学后与大陆学生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用约为人民币1200元/年,具体费用根据住宿条件收取。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
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等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
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和我校招生网公告为准。
四、审核、考核及录取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
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初审结果,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关注我校的考核通知、考核方式等具体安排,请注意我校招办网站通知。
学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测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学测成绩查验,并将学测成绩查验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系统将于2025年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后续征集志愿报名。
经录取确认后的考生,学校将于7月份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台湾地区学测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考试资格;已经获得合格考生认定资格的,则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所有招考信息通过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校考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新生入学后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中关于在校学习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不符合录取专业要求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调整至适合专业。
(五)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处理。
八、本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录一: 《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台湾地区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
招生专业(类) |
备注 |
科类要求 |
数学要求 |
最大 招生数 |
1 |
汉语言文学 |
|
文理兼招 |
A或B |
2 |
2 |
汉语国际教育 |
|
文理兼招 |
A或B |
2 |
3 |
英语 |
|
文理兼招 |
A或B |
2 |
4 |
法语 |
|
文理兼招 |
A或B |
2 |
5 |
西班牙语 |
|
文理兼招 |
A或B |
2 |
6 |
日语 |
|
文理兼招 |
A或B |
2 |
7 |
俄语 |
|
文理兼招 |
A或B |
2 |
8 |
金融学类 |
含金融学、经济学专业 |
文理兼招 |
A或B |
2 |
9 |
工商管理类 |
含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 |
文理兼招 |
A或B |
2 |
10 |
工商管理 |
智能商业实验班 |
文理兼招 |
A或B |
6 |
11 |
公共管理类 |
含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专业 |
文理兼招 |
A或B |
4 |
12 |
新闻传播学类 |
含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专业 |
文理兼招 |
A或B |
4 |
13 |
历史学 |
|
文理兼招 |
A或B |
2 |
14 |
哲学 |
|
文理兼招 |
A或B |
2 |
15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
文理兼招 |
A或B |
6 |
16 |
法学 |
|
文理兼招 |
A或B |
6 |
17 |
社会学类 |
含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 |
文理兼招 |
A或B |
6 |
18 |
教育学类 |
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
文理兼招 |
A或B |
8 |
19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
理科 |
A |
3 |
20 |
心理学类 |
含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 |
理科 |
A |
2 |
2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理科 |
A |
2 |
22 |
统计学类 |
含统计学、保险学专业 |
理科 |
A |
2 |
23 |
物理学 |
|
理科 |
A |
4 |
24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
理科 |
A |
3 |
25 |
化学 |
|
理科 |
A |
4 |
26 |
生物科学类 |
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 |
理科 |
A |
4 |
27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含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专业 |
理科 |
A |
4 |
28 |
生态学 |
|
理科 |
A |
4 |
29 |
地理科学 |
|
理科 |
A |
4 |
30 |
地理信息科学 |
|
理科 |
A |
4 |
31 |
通信工程 |
|
理科 |
A |
3 |
32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
理科 |
A |
3 |
3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理科 |
A |
4 |
34 |
软件工程 |
|
理科 |
A |
4 |
学校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调整各招生专业(类)最大招生数。以上招生专业(类)如有调整,专业(类)名称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标准学制均为4年。
资料来源: 华东师范大学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1924年)、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同时调进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1959年学校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6所重点院校之一。1972年学校与上海师范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合并,改名上海师范大学。1978年学校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重点大学。1980年学校恢复华东师范大学校名。1986年学校被国务院批准成为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1997-1998年,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学院等先后并入。2002年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战略部署,学校启动闵行校区规划建设,并于2006年主体搬迁到闵行校区,形成了“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格局。2006年教育部和上海市决定重点共建华东师范大学,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立德树人,攀高行远。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组建的第一所社会主义师范大学,学校始终秉承“智慧的创获,品性的陶熔,民族和社会的发展”这一崇高大学理想,恪守“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全面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按照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路径,围绕“育人、文明、发展”责任使命,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重点实施教育教学创新引领、学科科研优化提升、国家战略精准对接工程,聚焦“教育+”“生态+”“健康+”“智能+”“国际+”五大行动计划,分三步实现一流办学目标:2020年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到2035年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世界一流大学,为实现“建教育强国”和“以教育强国”的光荣事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校目前设有4个学部:地球科学学部、教育学部、经济与管理学部、信息学部;31个全日制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哲学系)、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外语学院、传播学院、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法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统计学院、亚欧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海洋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工程学院、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4个书院:孟宪承书院、经管书院、大夏书院、光华书院;2个实体教学科研研究院: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14个校管科研平台机构(含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上海终身教育研究院、崇明生态研究院、城市发展研究院、“智能+”研究院、转化科学与技术联合研究院、脑科学与教育创新研究院、医学与健康研究院、社会主义历史与文献研究院、上海智能教育研究院、产业技术研究院、长三角金融科技研究院;2个管理型学院:开放教育学院/上海教师发展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另有设在学校的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
截至2021年11月,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可授予22种硕士专业学位,以及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有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5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2个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6个上海市高峰学科(I类2个,II类2个,IV类2个),1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和17个上海市一流学科(A类4个,B类13个)。学校有教职工4,449人,其中专任教师2,401人。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教师2,090人,其中含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双聘院士)19人,国家及上海市其他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304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5,538人;在校博士研究生3,780人,硕士研究生17,238人;在校留学生(学历生)1,504人。学校主要校区为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和中山北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校园占地总面积约207公顷。
学校理工科拥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和高等学校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民政部研究中心,1个国家新闻出版署重点实验室,2个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创新中心,12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上海市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学校文科拥有6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7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7个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6个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工作室,4个上海高校智库,1个中国老龄协会老龄科研基地,10个上海高校“立德树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上海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地。现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学校主办、承办和合办各类中文期刊23种、英文期刊7种,两校区图书馆馆藏印刷型文献总量486.67万余册、各类电子文献数据库161个(462个子库)。学校成立教育集团,现有自办与合作举办的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共58所(正式招生办学)。学校继续教育坚持管办分离,积极对接国家战略,探索培育高品质非学历教育项目,注重推进内涵式发展,统筹提升社会效能和经济效能。
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交流,先后与里昂高师等法国三所高等师范学院、美国纽约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俄罗斯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圣彼得堡理工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日本东京大学等世界著名大学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与世界3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签订了学术合作与交流协议。与里昂高师等法国三所高等师范学院成立中法联合研究生院;与法国里昂高师和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成立中法社会与科学联合研究院;与美国纽约大学联合创办的上海纽约大学,是第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创办的大学;与法国里昂商学院合作共建亚欧商学院;与以色列海法大学合作共建转化科学与技术联合研究院;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共建先进科学与技术联合研究院。学校设有国际汉语教师研修基地,作为中方合作院校建设4所孔子学院和2所独立孔子课堂。
资料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数据截至2021年11月